侘寂途中的月亮、白马和挽歌
——邹静之的诗与自然和极简主义
2022-01-10 作者:李犁 | 来源:文学港 | 阅读: 次
对照实用主义大行其道的当下,我觉得精神要高蹈,就要保持一点激情和冲动,不仅有虚的理念,还要来点必要的不着调。
1
很多年了,我有个习惯,就是每到草原必须看月亮,即使中午到,也要等到晚上看到月亮再离开。如果是没有月亮的下半月,那就宁可不去草原。养成这个习惯源于一首写月亮的诗,所以看着草原的月亮,每次都默诵这首诗,觉得天上的月亮,还是没有诗里的月亮动人。这首诗就是邹静之的《达尔罕的月亮》:
你使我临近天庭
达尔罕你遥远的名字
使我接近月亮
在这样的夜,空旷,独自
达尔罕你漠视火和人声
黑暗,静止像往常一样
达尔罕的月亮,头顶的光芒
在照耀我吗?或只是面对草原
把光芒从我身上移开
达尔罕的月亮,你使一万年
都像这个夜晚
一样的风,一样的青草
一样的光辉清冷
一样的达尔罕
谁有力量走进你,喊你
使你答应
大概是1992年的春天,我在一张民办诗报上读到了这首诗,那是我第一次看到邹静之的作品。这些诗也许早就在诗坛流传了,但对于当时身居现在已经降为五线城市的我,有一种被照亮感。后来我把它连同后面将要提到的《白马》《挽歌》等一起,转发在我主持的内部文学刊物上。从此读邹静之的诗就成了我的功课,以至于他的《邹静之诗选》一出版,就成了我的枕边书。现在看,它就像另一个时代的物件,但翻阅它,就像遇到久未谋面的老朋友,不仅亲切,还能找到自己原来的样子——自由单纯,对美和浪漫有着刻骨的热情和企盼。所以邹静之这种对着月亮一对一倾诉的方式,轻而易举地将人代入其中,让你跟着他一起站在半干旱的草原上,面对天上的月亮,诉说着内心的风暴。那是一个诗人写给月亮也是达尔罕草原的情书,深情、唯美,很可能有泪水滚动在眼眶,但不是悲伤,是对美和理想的期盼又畏葸,对饱经沧桑的过往的惊恐和感叹。
读这样的诗,不是被扎伤,而是被软倒,哪怕是铁石心肠也容易被其中的柔情融化。这柔软的力量不正是老子的“天下之至柔,驰聘天下之至刚”之显现嘛!所以我称邹静之的诗是水做的柔美诗学,他感动你的方式不是瞬间震耳欲聋的爆破力和冲击力,而是润物细无声地的感染力,让情感和意味慢慢地濡洇,让我们隔着屏幕都被传染。
最近细读老子,迷恋他的“守柔”。老子对柔的彻悟大致来自于水的启示,除了他的上善若水,他还认为:“天下柔弱,莫过于水,而攻坚胜者,莫之能胜,其无以易之。”就是说天下最厉害的武器不是长枪大炮,而是柔弱的水,水能滴穿顽石,柔之性情也能让钢铁化成流水。所以,武力可以打倒一个人,但武力难以征服人的心。但柔情不然,柔情加之真情不仅能摇撼人心,还能让一个暴躁的人改了禀赋,让一个恶人改邪归正。具体内容,老子把“柔”概括成三个,就是“一曰慈,二曰俭,三曰不敢为天下先。”核心思想就是要有慈爱之心,节俭有分寸的行为,甘心奉献,不与他人争名利。我感觉这说的不正是邹静之嘛?!
在我跟静之有限的交往中,一直感受着他的仁义宽厚有爱心,而且从不像有些诗人那样总是咋咋乎乎,对朋友的事情尽心尽力。我们刚认识那几年,时不时地接到静之的信,就是鼓励我认真写作,再随信寄来一些难以淘弄到的诗歌资料,我记得的有策兰没有正式出版的诗集复印件——那时我对策兰一无所知,还以为是西北哪个女诗人呢。广州诗人老刀也跟我说,有一次他来北京,给静之打电话,没曾想晚上静之开着车来到了他住的宾馆——要知道这时候的邹静之已经成为中国知名编剧了,忙得不可开交中还来看望当年自己扶植过的小诗人,可见老邹绝对是一个有爱可信又谦逊的兄长。这样的人不可能不对苦难有着深刻的同情,对世界有着柔软心肠,他心里揣着的肯定是满满的爱。
因爱而柔,因柔而美。你看就连凶猛的老虎,它看自己孩子的眼神,都一律的温柔,几乎让世界为之动容。所以柔的魅力就是爱的魅力,爱能让弱小者发出连自己都想不到的能量,所以柔能制刚的根本原因,就是爱的强大和无所不能。
爱上爱,珍惜爱,同时用爱来柔化万物,哪怕这个世界多么的操蛋,多么的残缺不全,邹静之的眼里流出的都是满满地怜爱和温柔:“乌鸦云集的夜晚/白雪的田野孤单寒冷/甚至没有微小的脚印/在纯洁上造访//马嚼着夜草/它竖起耳朵/听见风吹动着/农民的门窗(《吹动》)”。我有过十几年的东北乡村生活,这样的冬夜最难熬,北风嘶吼,牲畜在破败的马厩里一般都瑟抖着。但是随着诗人的心情静谧下来,这粗暴的场景也被淘洗得这么细腻而净美,简直如油画一般,而且敷上了一层暖色。
突然脑洞中跳出一个词:顾盼生姿。不是说邹静之会搔首弄姿,而是比喻邹静之目光抚摸过的地方,事物立马活色生香,美目传情。他的笔成了哈利波特手里的魔棒,点化过的意象有了灵性,并生出光辉。传统诗学管这叫缘情生景,心理学管这叫投射效应,就是你心里有什么就会看见什么,你的温柔即使投射到冷漠的石头上,石头也跟着温柔并有了热度。
我在想老子为何写出了柔理论,是不是在他那个时代强盗太多,豪抢横夺横行?对之反感的老子便逆而反之,用柔的慈爱、谦让、不逞强好胜来反抗那样的现实,并以此哺育当时人们的精神。那么邹静之为何写出柔美的诗?是不是因为经历了寒冷、饥饿又冷酷的准流放的北大荒岁月,对爱和美好无比珍惜,愿意换一个心情,让自己温柔温暖起来?然后再暖化和美化那些冰冷的事物,即使是死亡,也给镀上柔美的光辉,于是,那《忧伤的曲调》刚一漾出,就像雪遇到了水,心一下子融化成春泥:“小妮子死了/红衣服在雪上/山丁子挂在树梢//小妮子冰凉/眼睛流尽蜜糖/三九天冻破缸//小妮子要走/攥不住她的小手/花围巾跑了前头//小妮子没哭/叫不成叔叔/悄悄一个人上路”。
突然对这个世界有了一种深深的眷恋。深情总是比薄情的人更敏感更柔软,更多地感受到心疼和刻骨的诗意。与前一首相比,诗人的悲悯心更加显明和立体,诗已经触到了命运的核心,每一个词都像柔美的小星星,皎洁的清光下,让人千言万语,又都凝噎了。
我想起日本流行的一个审美概念叫“物哀”,日本美学家大西克礼解释是:“带着一种永久思恋色彩的官能享乐主义、浸泡在泪水中的唯美主义、时刻背负着‘世界苦’意识的快乐主义”。今夜对照邹静之的诗,我似乎懂了。内心瞬间有了对万物的哀怜,包含对美好不能恒久的悯爱、同情、怜惜和珍重。世界不管如何待我,我愿回馈柔爱之心
2
白马走上高坡
他白色的身体收尽黑夜
他带领整座雪原
走进清冷的早晨
白马,白色的生命
在雪原上融化
朝向更深的冬季
身体像风堆积的残雪
白马在远处
在雪原之上
他的皮毛在春天泛绿
那上边簇拥着野花
白马在风的喊声中
消失
那辆木制的大车
空着一匹白马的等待
在我被那些乱七八糟的现实琐事弄得兵荒马乱的时候,我就翻出邹静之这首《白马》来读。默默地看几遍,再出声吟诵一下,内心那些杂草就像被浇上了药剂,都消失了。代之而来的是平静和对诗意的沉醉,仿佛真地从眼前的苟且和缭乱中超拔出来,内心有了终于归位的感觉,与现实无关的那些美、爱、自由占据了心灵,也照亮了心灵。于是我在想,我们在日复一日攫取名利的同时,是不是慢待甚至忘记了心灵?忘记了心也需要方向和要着落。其实,心灵也有它的自然轨迹,我们看不见但它确实存在着——就像老子的道,虽然我们不知为何物,但万物包括我们的生命不都是它的产物,并粘在它的链条上吗?如果我们把心灵当做一个人,一个亲人,我们是不是该很好地安放它?是不是不该让它跟着我们的肉体在污水浊泥中滚来滚去呢?
这样的感慨是不是太虚,甚至华而不实?但是如果美得惊心动魄,实可以忽略不计了。不接地气,还有天气、神气、仙气,超凡脱俗,不是更有益于养心护魂嘛!所以有时我想老子提出“虚”,是不是和提出柔的原因一样?就是当时追名逐利的想法太猖獗,已经填满了内心,让人的呼吸都困难了。所以来点虚的吧,就像让灶塘里有点空隙,然后风吹进来,火着起来。虚就是为心灵减负,让心得以滋养。所以老子认定:道用其虚,人用其心。走向虚走进心才是天道人道。我爱读邹静之就是他能化有形为无形,让诗从看见或把握到的一个支点上撑出,然后进入一种无限和虚无中。就像我们瞭望辽远的天际,内心满满的,但眼前又是一片空茫,没有具体的什物。这也不正是这首《白马》带给我们的体验和感受嘛!
实际的情况可能就是一匹白马走向了山岗,越走越远,越走越模糊,最后和白雪连在一起,分不清哪是马和雪了。这是诗人看见的事实,但是这事实有意思有诗意吗?所以要想让它有美感和意味,并成为唤醒我们灵魂,拓宽我们心智的诗,就要虚化它,把粗陋的本体脱下来,让情感柔化过的,代表了心灵和愿望,被想象和修辞审美了的马,诗化也思化了的形而上的马脱颖出来。于是,物像虚化成心像。领会它,不能用眼睛,而是用心。我们试着闭上眼睛,幻想白马走远,走到天上,白色的身影消散成片片白云,最后白云也消失了,剩下的只是一片蔚蓝,还有内心泛起的各种滋味层层叠叠,其中有对易逝的生命以及美和爱不能持久的抱憾、感叹和深深地眷恋。这就是言已尽而味无穷,诗的余韵在心头缭绕,并向四处弥漫……
所以空与无并不是没有,而是太多,甚至弥漫了所有,让你无法说清,也不想说清,只好享受着被笼罩的快感,心也随之一会被充盈,一会被澄清,变得空旷而敞亮。
这样看来,虚包含了两个方面,一是至虚,代表道和境界;一是虚化,是方法和技巧。前者是人的处世之道,后者是艺术的创作之道。作为境界时,虚是终极,代表空,至虚也含有清空之意。老子把虚和柔视为同类,都是做减法。柔不是逃避,而是不逞强,不硬碰硬,含有谦和和退让的意思。虚是柔的加强版,不仅不争,还要剪除不该有的枝枝杈杈,清空所有的杂念,让心如空空的大厅一样宽敞明亮,否则堆满了东西,即使再大的房子,阳光也挤不进来。以此类推,虚代表了一切有充足空间的事物,比如水杯因为空心,就能让水反反复复地进出。还有山谷和大海,吸引着所有的动植物和河流,但都不能把它填满。心怀若谷的成语大概就源于此,这是指人的胸襟博大了,任何事物也伤害不了它,而且远远望去,有一种让人崇敬的静穆感。
这就是老子的理想人格。具有这样至虚境界的人,他的内心一定没有尘埃,也一定会像古钟一样从容不迫,不会因为身外之物破坏了好心情。这也是写作的最好状态:因虚而静,因静而生慧——灵感的闪电划破了大脑黑暗的区域,思维从惯常的轨道上偏离出来,语言的奇迹发生了,邹静之这首《精神或一些人的争论》也许就是这么诞生的:“把一只鸟抛进羽毛/它的肉身飞得可真高/一张纸上的鸟,有相同的姿态/只是那背景不够蓝//它让我在静寂中想到真实的高飞/那几乎是一种快捷的消失//这话要再说一遍也可以是这样/——你如果没有在人群中消失就没有飞高”。
羽毛本来从鸟的身体长出,现在却把鸟抛进羽毛,主次一颠倒,最高技术的大意外与大冒险——在绝壁上飞跃的感觉和效果就出来了。这是想象力的逆袭,也是思维的革命,一种对陈旧思维方式的清算,犹如洗脑。而这一切都关乎于“虚”,虚是成诗的动力,也是创造力,更是诗的终极。诗里有个关键词反复出现,就是:“消失”,为了消失,鸟儿就要飞高,为了飞高,就要快,为了快,就要虚化掉羽毛、肉身,甚至妨碍飞高的想法和一切有形的东西,然后进入到一种绝对的、永恒的、自由到了无挂碍的无中。无,比空还厉害。诗有了深刻的哲学性,同时玄而又妙的感觉也出来了。
其实,这是邹静之关于人的精神之路的隐喻。对照实用主义大行其道的当下,我觉得精神要高蹈,就要保持一点激情和冲动,不仅有虚的理念,还要来点必要的不着调。就像三十年前,我顺着铁路去上班,正好赶上火车轰鸣着进站,突然的冲动让我想感受下去远方的感觉,于是奔跑着上了火车。本想坐几站就下来,可是一种鸟儿出笼的喜悦让内心的火苗不断地窜腾,同时感觉远方会有奇迹发生,结果一直坐到了傍晚,到了列车的终点。虽然没有奇遇,但一路的惬意与轻松让我直接进了酒馆,要了一瓶白酒,直到把自己喝成呼啸的火车,又迷迷瞪瞪上了回程的列车。尽管后来有些人认为我有病,但我品尝到了挣脱了禁锢后任性的快感。而且我坚定的认为,务虚就是诗意,就是对远方的想象,就是错位的自己重新复位。缺少了这些,就如诗人叶芝说的那样,精神世界会日益萎缩。况且人生来不是为了爬行,而是为了飞。
3
邹静之的诗,让我想到老木心说的“天才都是早熟而晚成”这句话。邹静之说他30岁才开始真正意义上的写诗,在今天这样一个速朽的时代确实有点晚。但是我们了解了三十岁前他在干什么,就会明白他写得不但不晚,而且他早就在做写诗的准备或者说功课了,只是他修炼的是内功。想想有哪位诗人在16岁的时候就背井离乡,到自然环境壮美又险恶的北大荒,一年四季从事着播种与秋收等等各种农活,过早地被迫接受寒冷、饥饿、疲惫,以及亲人的离别和各种人性的考验和洗礼?所有这些经历催他早熟,给了他敏感的神经,敏锐的目光,非凡的智慧,丰富又独一无二的体悟。诗是经验,他的这些各种人生体验就是行为的诗,是制造诗的能量包。这个过程就像一个女人经历了受精和怀孕,所以一旦他找到了方法写诗,那就是该收获了,就该把诗生出来了。
所以只要早熟就不怕晚成。而且晚成的东西更结实丰满,不像那些才气冲天的少年的诗,锋芒毕露,眼花缭乱,但冷静下来,又感觉真东西不多——到底还是嫩了点。邹静之这类诗人,虽然写作的时间晚了点,但也略过了年轻人的浮夸,用他自己的话就是略过了把诗写得像诗的时期,直接进入到人生和诗的核心。他们的内心就是诗的粮仓,拿出一点就能让诗变得深沉而有力量。
所以,我喜欢邹静之诗中的味道。那是一种开始有点苦涩,但越嚼越清香,犹如开水焯过的山野菜,用一个惯用的词就是清欢——淡,却让你着迷甚至有点上瘾的感觉。这是邹静之用他的青春、梦想以及艰难岁月熬出来的。那是一段创伤性的记忆——虽然对当时的半大少年邹静之并没有太多的感觉。但多年以后它已经发酵,那淡淡的又醉心的气味渗进他所有的文字中,挥之不去。
记忆太顽固了,尤其是人生刚开始的感觉会抢先占据你的心理,并狠狠地刷上一道颜色,这颜色就成为你一生看待人世的基调,成为你所有作品的底色。如果这颜色反复地在你的心理刷来刷去,不仅铺就了你的价值观,更成为你的潜意识,左右着你的思维,甚至生理习惯。就像邹静之,只要开始写作,哪怕无意识地一开口,诗里就刮进了那个时代铺在诗人心里的寒凉和清纯,就像这首《挽歌》:“我将在秋天的傍晚死去/那是宁静到达的时刻/土地等待成熟的果实/秋天的力量,他的双手可以接收一切//我将在死去后进入黎明/那是不一样的光芒,清晨/还有人们醒来的不同/我的温热将与阳光相握//我将听到最后的风声和鸡鸣/离开尘世/在秋天没有什么能够阻止/成熟和决心”。
诗里的意象和印象肯定跟那片静静的黑土地有关,很多细节和体会都来自于他的经验,他肯定用心抚摸也爱过诗中那些植物和景物,所以选择这样一个时间地点作为自己最后的归宿,说明这样的自然景况就是他的理想地,也是他审美的核心。能把生命交付到这里,诗人是幸福的。诗超然干净还宁静,整体上没有挽歌该有的悲伤,只有舌尖上泛起一种淡淡的说不清又久久弥留着的味道——那个时代留下的阴影还是本能地照在了诗里,让我停了一会键盘,好像在想什么,其实什么也没想,内心深处涌动的是对生命和美的敬慕,怅惘又释然……
看过很多给别人写挽歌的诗,给自己写挽歌还真是第一次看到。对邹静之这代人来说,我绝对相信他写的就是他心里想的,如果再年轻点的诗人就不好说是真心情,还是仅仅是为了写出一首诗,甚至可能是为了取悦读者故意以死卖萌,博得同情。除了值得信任的修养和道德,深刻的经历也让邹静之们不屑于哗众取宠,他们写诗是因为内心里积攒的东西太多了,他要把它们搬出来。同时被骗过伤过塌陷过的情感也需要力量来支撑,写作恰恰成了情感的援助。所以,写诗对于他们心理学的意义大于社会学。至于诗写好了,获得一些功名,那是作品的价值和效应,跟他们写诗的出发点没有关系。
所以,每一首邹静之写得都非常认真,都有缘由,都跟经历相关联。有的虽然短短的三两行,轻轻地不经意地一抬手,就会有东西顶上你的咽喉,点中你的任督二穴。比如他在《独行》中最后的感叹:“相异于拖着衣袖,谈笑而过的古人/他们高声话语不是说给孩子听/我依旧那样,一个行窃的人/在圣贤的集市上,踽踽独行”。多形象啊,他这是比喻在高德大师们面前自卑的人,就像小偷一样畏畏缩缩。显然他是在自谦自省。谈到后两句诗,联想到自己在影视剧方面的成功,他说他说中了自己,言外之意他无意中获得的名利,就像偷来的一样。自嘲的背后有觉悟。能写出这样平易又深入人心的诗,其实质还是跟他的阅历有关,是北大荒的经历让他时刻保持着自觉性,并清醒地认识这个世界,包括自己。
所以,邹静之对北大荒的知青岁月非常珍惜,那段生活几乎成了他写作的矿。他也表示有空会回去看看,前几日听说我去了黑龙江的海伦县,他微信说那是他从德都出来必经的县城。有了早熟的经历,写作变得非常简单,而且他找到了最好的写作之路,那就是回忆。不用再跟字词以及比喻较劲了,只要把往事中的人和事誊下来,就是诗,就是最真最动人的诗。选他去年从其他文体改装过来的两个片段看看:
亦滨的皮鞋油用光了,那天他特别想去县城玩。
他先在皮鞋头上抹了点牙膏,鞋没亮,有留兰香味。
他拿着鞋跑出去了。
我看见他在一头辕牛的脖子上擦他的皮鞋,
那头牛一动不动,好像特别舒服。
他的鞋擦亮了,并且有一股真实的牛的气味。
刘文在傍晚的云霞下,用脸盆在煮他的内衣
——其实我们大家都有虱子。
他最近爱上了养猪班的楚汀,
他说他应该换一副模样——成熟,干净。
他煮内衣的时候,心事重重,
用一根树枝翻动着盆里的衣裤
(它们的颜色已经混在一起分辨不清了)。
我看着那盆煮开的衣服,身上痒起来。
诗和散文的边界已经模糊,但诗的语感、节奏和韵味还在,尤其文字间散发出来的那种淡淡的味道,让心灵拱出片片的青草——对了,前面说的说不清的淡淡的味道,其实就是青草的味道。他称这些片段为语录时代的颗粒,他说颗粒不像珠子可以串上,颗粒你不把它收集到一起,就会丢了。从中看出他多么珍惜这些人和事。谈起这段北大荒经历,他这样总结:“我下乡的地方叫二龙山屯,哈尔滨往北到龙镇的前一站,停车两分钟,是个很仓促的小站。我在那儿生活了六年,每天都不一样,我无法再过一遍那样的日子。”
4
最近几年中国时尚和设计界流行一种“侘寂”风格,侘寂是日本传统美学的典型概念,它代表了极简主义和自然主义,从视觉上侘寂代表破旧、残缺、不规则,有风雨侵蚀过的斑驳和黯淡,并给人岁月悠悠的沧桑、宁静和寂寥感。最早发明这种审美风格的是日本16世纪的茶圣千利休,他一改当时茶会奢侈之风,以朴素和简陋以及喝茶时的心情为主,追求安静脱俗直至忘我的禅境。后来这种风格成为日本美学的核心。归纳一下众说纷纭的解释就是:“侘”字会意于“人在宅中”,用陋室与俗世隔开,从而进入孤寂又自在的美感中;“寂”是侘的终结,由“侘”而达“寂”,通过饮茶时主与客的静心清志,由内到外自然涌现出一种人生的苍凉与寂寥感,从而对友情、生命和一切美的东西更加珍惜。
在电影《寻访千利休》中,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细节,就是他割下一捆捆草,让它们竖立在原野上,并把这些草的顶部绑紧束好,于是,一座草屋出现了。第二天,松开草束后,一瞬间草屋又回归为广大草原上的草堆之一。千利休说这就是侘寂,返璞归真又随性而为。后来有人干得更绝,直接把荒野中荒废的一栋老房子整体移到大都会的博物馆边上,不加修饰,原生态的,展露给世人,结果这种侘寂让参观者络绎不绝,反而比旁边豪华的现代建筑更受欢迎。中国人的意识里本能有着侘寂情结,比如把新东西做旧,对古旧村落的着迷和维护。说到底,还是怀旧心理,是对遗失的自己的追认,凝结了人无法把握时间和终将老去的生命时,一种无力又必须的自我慰藉。
我说了这么多侘寂,不是普及它,是看邹静之的《语录时代的颗粒》引出的联想,也是在为他去年从散文改装过来的诗找到美学依据和特质。侘寂元素最明显的就是自然性和原朴性,像上节最后引用那两段诗,诗与生活不仅边界消失了,而且完全混为一体,这说明生活本身有诗味。在自然与自然、人与自然、人与人之间的互相映照、对抗和融合的过程中,生活有了顿挫,有了节拍,更有了影射。这些反映到诗里,就是韵味和隐喻。但是你看不见诗,你看见的是生活本身,缭乱的、残缺的、不规则的、完全原装的还热气腾腾的生活。生活把诗完全吞没了,诗人也不再因为那些该死的技巧而冥思苦想,语不惊人死不休在万能的自然和生活面前显得太小儿科了。自然和生活本身能传导出诗的文本带来的审美效果,那诗人干嘛累到脑残也要把诗写得像诗呢?
这启示我们与其在炼金术上苦心乏身,不如把精力投入到自然和生活中。走进自然,认真生活,向自然和生活学习肯定会比从典籍里获得更多的灵感和创造力。前几年诗人们搞的田野调查大概就是这个意思,但是叫调查,还是有主客之分,应该是融入田野,然后把田野整块地搬进诗,写成诗,诗自然就有了田野的气息和品性。应该祝贺邹静之,他虽然错过了把诗写得像诗的那段经历,但是赶上了把诗写得不像诗的时代,而且他已经这么干了,虽然用惯常的诗的标准来考量,可能有点毛糙、粗陋、素淡、缺欠、不完整,但是这不正是侘寂美的特征嘛!而且由于人与物的遥远,事件本身的悲喜剧和荒诞性,经岁月发酵成长长的叹息和深深的怀念,恰是侘寂所内涵的年代感和寂寥感!
所以我爱侘寂这个词,它能带给我一望无际的荒寂的幻象,也能让我的心里起落着黯然又清亮、兴奋又安静的感觉,这就是诗的况味。如果把原来那种把诗写得无与伦比比喻成开荒种田,那再让诗还原回生活,就是退耕还林,还回沼泽和草甸子,现在官方给它们起了个诗意的名称,叫湿地。邹静之当年下乡的那个地区已经这么实践了。我去过五大连池边上的一个农场,原来的农田正在变回风景优美的荒原和湿地,还说欢迎当年开垦北大荒的知青们回来看看。真是幽默啊!时代变了,不论是大自然还是诗都开始以荒为美了。原始、原始再原始,就像邹静之的这首《春天》,由于篇幅限制,仅引用一段:
……我看见了那只分娩的母牛。
那只叫黑花的母牛在阳光下站着,孤独地生着小牛。
小牛的一条后腿已经伸出来了,像根淋湿了的柞木棒。
母牛的叫声打在平原上。
老孙头瓶子背面的眼睛是那样冰冷。
小牛艰难地向这个世界退着,母牛抖动的腿突然跪倒在我抱来的麦草上,
我觉得她可能要死了,大牛小牛都会死,
我拉着她的鼻绳,想让她站起来,她无力地叫着。
春天来了,就这么残酷地来了。
……老孙头把眼前的酒瓶送到嘴边,喝了最后的一口,
再看时,瓶子里只剩下一粒被泡大了的红山丁子。
他从腰上解下根绳子拴住小牛的后腿,然后用一只脚蹬住了母牛用力拉着。
他的酒变成汗流在脸上,他大声说着脏话,一声比一声高。
小牛像是被水冲了出来的,哗地落在地上,
活着的小牛,身上湿的,有胞衣,它一落地就想站起来。
老孙头累得脸白了,他抓过酒瓶的手不停地抖着,那里一滴酒也没了。
他看着那颗红红的山丁子,想把它倒进嘴里,
山丁子滚来滚去的不出来。老孙头拿起一棵麦草,用心地够着……
直到那颗红色的小果子在他的嘴里磨动。
小牛站了起来,春天啊!
春天来了。
不用我多说,大家也感到了原始性,以及原始的生命力。我是咬着牙看完这首诗,是在替母牛、小牛、老孙头和诗人自己使劲。读者成了诗的一部分,诗有了吸引读者主动参与的行动力,这是不就是“下半身写作”?其实不是诗的作用,而是生活和自然生态本身的魔力,诗与生活彻底融为一体,成为一回事。
这也说明大自然的壮丽远远超出了诗,写诗再不用什么技巧,去模仿甚至照搬自然和生活就可以完成了。邹静之这么做,说明他吃透了生活,信赖着自然。但是需要提醒的是自然不会在意人类的想法,所谓的天人合一,是人类自己的企图,而且也是嘴不对心,能换成钱时,还是无情地去掠夺,大自然如果有灵,恨着他们呢!
所以人类要想成为自然的朋友,把自然弄成诗,就要遵从侘寂的另一个核心,即极简主义。从断舍离开始,断掉舍去离开那些不合理的想法、没有用的东西、搅乱人心情和思绪的欲念、虚荣心和功利主义,让心虚起来、空下来。引申到写诗上,就是去技术、去完美、去主题、去情绪、去多余的一切,洗去铅华,方见本色和真心。就像西方哲学家 Leonard Koren 曾这样总结侘寂的精髓:“削减到本质,但不要剥离它的韵,保持干净纯洁但不要剥夺生命力。”还有比这对写诗和极简主义更精辟的解释吗?但他也告诉我们,有一样品质不能减,那就是生趣,就是生活本身自带盎然的生气和趣味,活力和笑点。那是诗和艺术的活口,就像有人说的, 艺术有了幽默,其他都可以忽略不计。
当然极简主义和保持自然和生活的原始性并不矛盾,极简主义要减去的是与生活没关的垃圾,还有写作者放进生活和诗里面那些人为的东西,目的是让生活和诗更鲜活和生动。至于怎么选择和截取自然和生活,完全可以交给诗人自己,就像千利休说的:“美,只有我说了算。”怎么极简,邹静之自己说的算。
很多年了,我有个习惯,就是每到草原必须看月亮,即使中午到,也要等到晚上看到月亮再离开。如果是没有月亮的下半月,那就宁可不去草原。养成这个习惯源于一首写月亮的诗,所以看着草原的月亮,每次都默诵这首诗,觉得天上的月亮,还是没有诗里的月亮动人。这首诗就是邹静之的《达尔罕的月亮》:
你使我临近天庭
达尔罕你遥远的名字
使我接近月亮
在这样的夜,空旷,独自
达尔罕你漠视火和人声
黑暗,静止像往常一样
达尔罕的月亮,头顶的光芒
在照耀我吗?或只是面对草原
把光芒从我身上移开
达尔罕的月亮,你使一万年
都像这个夜晚
一样的风,一样的青草
一样的光辉清冷
一样的达尔罕
谁有力量走进你,喊你
使你答应
大概是1992年的春天,我在一张民办诗报上读到了这首诗,那是我第一次看到邹静之的作品。这些诗也许早就在诗坛流传了,但对于当时身居现在已经降为五线城市的我,有一种被照亮感。后来我把它连同后面将要提到的《白马》《挽歌》等一起,转发在我主持的内部文学刊物上。从此读邹静之的诗就成了我的功课,以至于他的《邹静之诗选》一出版,就成了我的枕边书。现在看,它就像另一个时代的物件,但翻阅它,就像遇到久未谋面的老朋友,不仅亲切,还能找到自己原来的样子——自由单纯,对美和浪漫有着刻骨的热情和企盼。所以邹静之这种对着月亮一对一倾诉的方式,轻而易举地将人代入其中,让你跟着他一起站在半干旱的草原上,面对天上的月亮,诉说着内心的风暴。那是一个诗人写给月亮也是达尔罕草原的情书,深情、唯美,很可能有泪水滚动在眼眶,但不是悲伤,是对美和理想的期盼又畏葸,对饱经沧桑的过往的惊恐和感叹。
读这样的诗,不是被扎伤,而是被软倒,哪怕是铁石心肠也容易被其中的柔情融化。这柔软的力量不正是老子的“天下之至柔,驰聘天下之至刚”之显现嘛!所以我称邹静之的诗是水做的柔美诗学,他感动你的方式不是瞬间震耳欲聋的爆破力和冲击力,而是润物细无声地的感染力,让情感和意味慢慢地濡洇,让我们隔着屏幕都被传染。
最近细读老子,迷恋他的“守柔”。老子对柔的彻悟大致来自于水的启示,除了他的上善若水,他还认为:“天下柔弱,莫过于水,而攻坚胜者,莫之能胜,其无以易之。”就是说天下最厉害的武器不是长枪大炮,而是柔弱的水,水能滴穿顽石,柔之性情也能让钢铁化成流水。所以,武力可以打倒一个人,但武力难以征服人的心。但柔情不然,柔情加之真情不仅能摇撼人心,还能让一个暴躁的人改了禀赋,让一个恶人改邪归正。具体内容,老子把“柔”概括成三个,就是“一曰慈,二曰俭,三曰不敢为天下先。”核心思想就是要有慈爱之心,节俭有分寸的行为,甘心奉献,不与他人争名利。我感觉这说的不正是邹静之嘛?!
在我跟静之有限的交往中,一直感受着他的仁义宽厚有爱心,而且从不像有些诗人那样总是咋咋乎乎,对朋友的事情尽心尽力。我们刚认识那几年,时不时地接到静之的信,就是鼓励我认真写作,再随信寄来一些难以淘弄到的诗歌资料,我记得的有策兰没有正式出版的诗集复印件——那时我对策兰一无所知,还以为是西北哪个女诗人呢。广州诗人老刀也跟我说,有一次他来北京,给静之打电话,没曾想晚上静之开着车来到了他住的宾馆——要知道这时候的邹静之已经成为中国知名编剧了,忙得不可开交中还来看望当年自己扶植过的小诗人,可见老邹绝对是一个有爱可信又谦逊的兄长。这样的人不可能不对苦难有着深刻的同情,对世界有着柔软心肠,他心里揣着的肯定是满满的爱。
因爱而柔,因柔而美。你看就连凶猛的老虎,它看自己孩子的眼神,都一律的温柔,几乎让世界为之动容。所以柔的魅力就是爱的魅力,爱能让弱小者发出连自己都想不到的能量,所以柔能制刚的根本原因,就是爱的强大和无所不能。
爱上爱,珍惜爱,同时用爱来柔化万物,哪怕这个世界多么的操蛋,多么的残缺不全,邹静之的眼里流出的都是满满地怜爱和温柔:“乌鸦云集的夜晚/白雪的田野孤单寒冷/甚至没有微小的脚印/在纯洁上造访//马嚼着夜草/它竖起耳朵/听见风吹动着/农民的门窗(《吹动》)”。我有过十几年的东北乡村生活,这样的冬夜最难熬,北风嘶吼,牲畜在破败的马厩里一般都瑟抖着。但是随着诗人的心情静谧下来,这粗暴的场景也被淘洗得这么细腻而净美,简直如油画一般,而且敷上了一层暖色。
突然脑洞中跳出一个词:顾盼生姿。不是说邹静之会搔首弄姿,而是比喻邹静之目光抚摸过的地方,事物立马活色生香,美目传情。他的笔成了哈利波特手里的魔棒,点化过的意象有了灵性,并生出光辉。传统诗学管这叫缘情生景,心理学管这叫投射效应,就是你心里有什么就会看见什么,你的温柔即使投射到冷漠的石头上,石头也跟着温柔并有了热度。
我在想老子为何写出了柔理论,是不是在他那个时代强盗太多,豪抢横夺横行?对之反感的老子便逆而反之,用柔的慈爱、谦让、不逞强好胜来反抗那样的现实,并以此哺育当时人们的精神。那么邹静之为何写出柔美的诗?是不是因为经历了寒冷、饥饿又冷酷的准流放的北大荒岁月,对爱和美好无比珍惜,愿意换一个心情,让自己温柔温暖起来?然后再暖化和美化那些冰冷的事物,即使是死亡,也给镀上柔美的光辉,于是,那《忧伤的曲调》刚一漾出,就像雪遇到了水,心一下子融化成春泥:“小妮子死了/红衣服在雪上/山丁子挂在树梢//小妮子冰凉/眼睛流尽蜜糖/三九天冻破缸//小妮子要走/攥不住她的小手/花围巾跑了前头//小妮子没哭/叫不成叔叔/悄悄一个人上路”。
突然对这个世界有了一种深深的眷恋。深情总是比薄情的人更敏感更柔软,更多地感受到心疼和刻骨的诗意。与前一首相比,诗人的悲悯心更加显明和立体,诗已经触到了命运的核心,每一个词都像柔美的小星星,皎洁的清光下,让人千言万语,又都凝噎了。
我想起日本流行的一个审美概念叫“物哀”,日本美学家大西克礼解释是:“带着一种永久思恋色彩的官能享乐主义、浸泡在泪水中的唯美主义、时刻背负着‘世界苦’意识的快乐主义”。今夜对照邹静之的诗,我似乎懂了。内心瞬间有了对万物的哀怜,包含对美好不能恒久的悯爱、同情、怜惜和珍重。世界不管如何待我,我愿回馈柔爱之心
2
白马走上高坡
他白色的身体收尽黑夜
他带领整座雪原
走进清冷的早晨
白马,白色的生命
在雪原上融化
朝向更深的冬季
身体像风堆积的残雪
白马在远处
在雪原之上
他的皮毛在春天泛绿
那上边簇拥着野花
白马在风的喊声中
消失
那辆木制的大车
空着一匹白马的等待
在我被那些乱七八糟的现实琐事弄得兵荒马乱的时候,我就翻出邹静之这首《白马》来读。默默地看几遍,再出声吟诵一下,内心那些杂草就像被浇上了药剂,都消失了。代之而来的是平静和对诗意的沉醉,仿佛真地从眼前的苟且和缭乱中超拔出来,内心有了终于归位的感觉,与现实无关的那些美、爱、自由占据了心灵,也照亮了心灵。于是我在想,我们在日复一日攫取名利的同时,是不是慢待甚至忘记了心灵?忘记了心也需要方向和要着落。其实,心灵也有它的自然轨迹,我们看不见但它确实存在着——就像老子的道,虽然我们不知为何物,但万物包括我们的生命不都是它的产物,并粘在它的链条上吗?如果我们把心灵当做一个人,一个亲人,我们是不是该很好地安放它?是不是不该让它跟着我们的肉体在污水浊泥中滚来滚去呢?
这样的感慨是不是太虚,甚至华而不实?但是如果美得惊心动魄,实可以忽略不计了。不接地气,还有天气、神气、仙气,超凡脱俗,不是更有益于养心护魂嘛!所以有时我想老子提出“虚”,是不是和提出柔的原因一样?就是当时追名逐利的想法太猖獗,已经填满了内心,让人的呼吸都困难了。所以来点虚的吧,就像让灶塘里有点空隙,然后风吹进来,火着起来。虚就是为心灵减负,让心得以滋养。所以老子认定:道用其虚,人用其心。走向虚走进心才是天道人道。我爱读邹静之就是他能化有形为无形,让诗从看见或把握到的一个支点上撑出,然后进入一种无限和虚无中。就像我们瞭望辽远的天际,内心满满的,但眼前又是一片空茫,没有具体的什物。这也不正是这首《白马》带给我们的体验和感受嘛!
实际的情况可能就是一匹白马走向了山岗,越走越远,越走越模糊,最后和白雪连在一起,分不清哪是马和雪了。这是诗人看见的事实,但是这事实有意思有诗意吗?所以要想让它有美感和意味,并成为唤醒我们灵魂,拓宽我们心智的诗,就要虚化它,把粗陋的本体脱下来,让情感柔化过的,代表了心灵和愿望,被想象和修辞审美了的马,诗化也思化了的形而上的马脱颖出来。于是,物像虚化成心像。领会它,不能用眼睛,而是用心。我们试着闭上眼睛,幻想白马走远,走到天上,白色的身影消散成片片白云,最后白云也消失了,剩下的只是一片蔚蓝,还有内心泛起的各种滋味层层叠叠,其中有对易逝的生命以及美和爱不能持久的抱憾、感叹和深深地眷恋。这就是言已尽而味无穷,诗的余韵在心头缭绕,并向四处弥漫……
所以空与无并不是没有,而是太多,甚至弥漫了所有,让你无法说清,也不想说清,只好享受着被笼罩的快感,心也随之一会被充盈,一会被澄清,变得空旷而敞亮。
这样看来,虚包含了两个方面,一是至虚,代表道和境界;一是虚化,是方法和技巧。前者是人的处世之道,后者是艺术的创作之道。作为境界时,虚是终极,代表空,至虚也含有清空之意。老子把虚和柔视为同类,都是做减法。柔不是逃避,而是不逞强,不硬碰硬,含有谦和和退让的意思。虚是柔的加强版,不仅不争,还要剪除不该有的枝枝杈杈,清空所有的杂念,让心如空空的大厅一样宽敞明亮,否则堆满了东西,即使再大的房子,阳光也挤不进来。以此类推,虚代表了一切有充足空间的事物,比如水杯因为空心,就能让水反反复复地进出。还有山谷和大海,吸引着所有的动植物和河流,但都不能把它填满。心怀若谷的成语大概就源于此,这是指人的胸襟博大了,任何事物也伤害不了它,而且远远望去,有一种让人崇敬的静穆感。
这就是老子的理想人格。具有这样至虚境界的人,他的内心一定没有尘埃,也一定会像古钟一样从容不迫,不会因为身外之物破坏了好心情。这也是写作的最好状态:因虚而静,因静而生慧——灵感的闪电划破了大脑黑暗的区域,思维从惯常的轨道上偏离出来,语言的奇迹发生了,邹静之这首《精神或一些人的争论》也许就是这么诞生的:“把一只鸟抛进羽毛/它的肉身飞得可真高/一张纸上的鸟,有相同的姿态/只是那背景不够蓝//它让我在静寂中想到真实的高飞/那几乎是一种快捷的消失//这话要再说一遍也可以是这样/——你如果没有在人群中消失就没有飞高”。
羽毛本来从鸟的身体长出,现在却把鸟抛进羽毛,主次一颠倒,最高技术的大意外与大冒险——在绝壁上飞跃的感觉和效果就出来了。这是想象力的逆袭,也是思维的革命,一种对陈旧思维方式的清算,犹如洗脑。而这一切都关乎于“虚”,虚是成诗的动力,也是创造力,更是诗的终极。诗里有个关键词反复出现,就是:“消失”,为了消失,鸟儿就要飞高,为了飞高,就要快,为了快,就要虚化掉羽毛、肉身,甚至妨碍飞高的想法和一切有形的东西,然后进入到一种绝对的、永恒的、自由到了无挂碍的无中。无,比空还厉害。诗有了深刻的哲学性,同时玄而又妙的感觉也出来了。
其实,这是邹静之关于人的精神之路的隐喻。对照实用主义大行其道的当下,我觉得精神要高蹈,就要保持一点激情和冲动,不仅有虚的理念,还要来点必要的不着调。就像三十年前,我顺着铁路去上班,正好赶上火车轰鸣着进站,突然的冲动让我想感受下去远方的感觉,于是奔跑着上了火车。本想坐几站就下来,可是一种鸟儿出笼的喜悦让内心的火苗不断地窜腾,同时感觉远方会有奇迹发生,结果一直坐到了傍晚,到了列车的终点。虽然没有奇遇,但一路的惬意与轻松让我直接进了酒馆,要了一瓶白酒,直到把自己喝成呼啸的火车,又迷迷瞪瞪上了回程的列车。尽管后来有些人认为我有病,但我品尝到了挣脱了禁锢后任性的快感。而且我坚定的认为,务虚就是诗意,就是对远方的想象,就是错位的自己重新复位。缺少了这些,就如诗人叶芝说的那样,精神世界会日益萎缩。况且人生来不是为了爬行,而是为了飞。
3
邹静之的诗,让我想到老木心说的“天才都是早熟而晚成”这句话。邹静之说他30岁才开始真正意义上的写诗,在今天这样一个速朽的时代确实有点晚。但是我们了解了三十岁前他在干什么,就会明白他写得不但不晚,而且他早就在做写诗的准备或者说功课了,只是他修炼的是内功。想想有哪位诗人在16岁的时候就背井离乡,到自然环境壮美又险恶的北大荒,一年四季从事着播种与秋收等等各种农活,过早地被迫接受寒冷、饥饿、疲惫,以及亲人的离别和各种人性的考验和洗礼?所有这些经历催他早熟,给了他敏感的神经,敏锐的目光,非凡的智慧,丰富又独一无二的体悟。诗是经验,他的这些各种人生体验就是行为的诗,是制造诗的能量包。这个过程就像一个女人经历了受精和怀孕,所以一旦他找到了方法写诗,那就是该收获了,就该把诗生出来了。
所以只要早熟就不怕晚成。而且晚成的东西更结实丰满,不像那些才气冲天的少年的诗,锋芒毕露,眼花缭乱,但冷静下来,又感觉真东西不多——到底还是嫩了点。邹静之这类诗人,虽然写作的时间晚了点,但也略过了年轻人的浮夸,用他自己的话就是略过了把诗写得像诗的时期,直接进入到人生和诗的核心。他们的内心就是诗的粮仓,拿出一点就能让诗变得深沉而有力量。
所以,我喜欢邹静之诗中的味道。那是一种开始有点苦涩,但越嚼越清香,犹如开水焯过的山野菜,用一个惯用的词就是清欢——淡,却让你着迷甚至有点上瘾的感觉。这是邹静之用他的青春、梦想以及艰难岁月熬出来的。那是一段创伤性的记忆——虽然对当时的半大少年邹静之并没有太多的感觉。但多年以后它已经发酵,那淡淡的又醉心的气味渗进他所有的文字中,挥之不去。
记忆太顽固了,尤其是人生刚开始的感觉会抢先占据你的心理,并狠狠地刷上一道颜色,这颜色就成为你一生看待人世的基调,成为你所有作品的底色。如果这颜色反复地在你的心理刷来刷去,不仅铺就了你的价值观,更成为你的潜意识,左右着你的思维,甚至生理习惯。就像邹静之,只要开始写作,哪怕无意识地一开口,诗里就刮进了那个时代铺在诗人心里的寒凉和清纯,就像这首《挽歌》:“我将在秋天的傍晚死去/那是宁静到达的时刻/土地等待成熟的果实/秋天的力量,他的双手可以接收一切//我将在死去后进入黎明/那是不一样的光芒,清晨/还有人们醒来的不同/我的温热将与阳光相握//我将听到最后的风声和鸡鸣/离开尘世/在秋天没有什么能够阻止/成熟和决心”。
诗里的意象和印象肯定跟那片静静的黑土地有关,很多细节和体会都来自于他的经验,他肯定用心抚摸也爱过诗中那些植物和景物,所以选择这样一个时间地点作为自己最后的归宿,说明这样的自然景况就是他的理想地,也是他审美的核心。能把生命交付到这里,诗人是幸福的。诗超然干净还宁静,整体上没有挽歌该有的悲伤,只有舌尖上泛起一种淡淡的说不清又久久弥留着的味道——那个时代留下的阴影还是本能地照在了诗里,让我停了一会键盘,好像在想什么,其实什么也没想,内心深处涌动的是对生命和美的敬慕,怅惘又释然……
看过很多给别人写挽歌的诗,给自己写挽歌还真是第一次看到。对邹静之这代人来说,我绝对相信他写的就是他心里想的,如果再年轻点的诗人就不好说是真心情,还是仅仅是为了写出一首诗,甚至可能是为了取悦读者故意以死卖萌,博得同情。除了值得信任的修养和道德,深刻的经历也让邹静之们不屑于哗众取宠,他们写诗是因为内心里积攒的东西太多了,他要把它们搬出来。同时被骗过伤过塌陷过的情感也需要力量来支撑,写作恰恰成了情感的援助。所以,写诗对于他们心理学的意义大于社会学。至于诗写好了,获得一些功名,那是作品的价值和效应,跟他们写诗的出发点没有关系。
所以,每一首邹静之写得都非常认真,都有缘由,都跟经历相关联。有的虽然短短的三两行,轻轻地不经意地一抬手,就会有东西顶上你的咽喉,点中你的任督二穴。比如他在《独行》中最后的感叹:“相异于拖着衣袖,谈笑而过的古人/他们高声话语不是说给孩子听/我依旧那样,一个行窃的人/在圣贤的集市上,踽踽独行”。多形象啊,他这是比喻在高德大师们面前自卑的人,就像小偷一样畏畏缩缩。显然他是在自谦自省。谈到后两句诗,联想到自己在影视剧方面的成功,他说他说中了自己,言外之意他无意中获得的名利,就像偷来的一样。自嘲的背后有觉悟。能写出这样平易又深入人心的诗,其实质还是跟他的阅历有关,是北大荒的经历让他时刻保持着自觉性,并清醒地认识这个世界,包括自己。
所以,邹静之对北大荒的知青岁月非常珍惜,那段生活几乎成了他写作的矿。他也表示有空会回去看看,前几日听说我去了黑龙江的海伦县,他微信说那是他从德都出来必经的县城。有了早熟的经历,写作变得非常简单,而且他找到了最好的写作之路,那就是回忆。不用再跟字词以及比喻较劲了,只要把往事中的人和事誊下来,就是诗,就是最真最动人的诗。选他去年从其他文体改装过来的两个片段看看:
亦滨的皮鞋油用光了,那天他特别想去县城玩。
他先在皮鞋头上抹了点牙膏,鞋没亮,有留兰香味。
他拿着鞋跑出去了。
我看见他在一头辕牛的脖子上擦他的皮鞋,
那头牛一动不动,好像特别舒服。
他的鞋擦亮了,并且有一股真实的牛的气味。
刘文在傍晚的云霞下,用脸盆在煮他的内衣
——其实我们大家都有虱子。
他最近爱上了养猪班的楚汀,
他说他应该换一副模样——成熟,干净。
他煮内衣的时候,心事重重,
用一根树枝翻动着盆里的衣裤
(它们的颜色已经混在一起分辨不清了)。
我看着那盆煮开的衣服,身上痒起来。
诗和散文的边界已经模糊,但诗的语感、节奏和韵味还在,尤其文字间散发出来的那种淡淡的味道,让心灵拱出片片的青草——对了,前面说的说不清的淡淡的味道,其实就是青草的味道。他称这些片段为语录时代的颗粒,他说颗粒不像珠子可以串上,颗粒你不把它收集到一起,就会丢了。从中看出他多么珍惜这些人和事。谈起这段北大荒经历,他这样总结:“我下乡的地方叫二龙山屯,哈尔滨往北到龙镇的前一站,停车两分钟,是个很仓促的小站。我在那儿生活了六年,每天都不一样,我无法再过一遍那样的日子。”
4
最近几年中国时尚和设计界流行一种“侘寂”风格,侘寂是日本传统美学的典型概念,它代表了极简主义和自然主义,从视觉上侘寂代表破旧、残缺、不规则,有风雨侵蚀过的斑驳和黯淡,并给人岁月悠悠的沧桑、宁静和寂寥感。最早发明这种审美风格的是日本16世纪的茶圣千利休,他一改当时茶会奢侈之风,以朴素和简陋以及喝茶时的心情为主,追求安静脱俗直至忘我的禅境。后来这种风格成为日本美学的核心。归纳一下众说纷纭的解释就是:“侘”字会意于“人在宅中”,用陋室与俗世隔开,从而进入孤寂又自在的美感中;“寂”是侘的终结,由“侘”而达“寂”,通过饮茶时主与客的静心清志,由内到外自然涌现出一种人生的苍凉与寂寥感,从而对友情、生命和一切美的东西更加珍惜。
在电影《寻访千利休》中,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细节,就是他割下一捆捆草,让它们竖立在原野上,并把这些草的顶部绑紧束好,于是,一座草屋出现了。第二天,松开草束后,一瞬间草屋又回归为广大草原上的草堆之一。千利休说这就是侘寂,返璞归真又随性而为。后来有人干得更绝,直接把荒野中荒废的一栋老房子整体移到大都会的博物馆边上,不加修饰,原生态的,展露给世人,结果这种侘寂让参观者络绎不绝,反而比旁边豪华的现代建筑更受欢迎。中国人的意识里本能有着侘寂情结,比如把新东西做旧,对古旧村落的着迷和维护。说到底,还是怀旧心理,是对遗失的自己的追认,凝结了人无法把握时间和终将老去的生命时,一种无力又必须的自我慰藉。
我说了这么多侘寂,不是普及它,是看邹静之的《语录时代的颗粒》引出的联想,也是在为他去年从散文改装过来的诗找到美学依据和特质。侘寂元素最明显的就是自然性和原朴性,像上节最后引用那两段诗,诗与生活不仅边界消失了,而且完全混为一体,这说明生活本身有诗味。在自然与自然、人与自然、人与人之间的互相映照、对抗和融合的过程中,生活有了顿挫,有了节拍,更有了影射。这些反映到诗里,就是韵味和隐喻。但是你看不见诗,你看见的是生活本身,缭乱的、残缺的、不规则的、完全原装的还热气腾腾的生活。生活把诗完全吞没了,诗人也不再因为那些该死的技巧而冥思苦想,语不惊人死不休在万能的自然和生活面前显得太小儿科了。自然和生活本身能传导出诗的文本带来的审美效果,那诗人干嘛累到脑残也要把诗写得像诗呢?
这启示我们与其在炼金术上苦心乏身,不如把精力投入到自然和生活中。走进自然,认真生活,向自然和生活学习肯定会比从典籍里获得更多的灵感和创造力。前几年诗人们搞的田野调查大概就是这个意思,但是叫调查,还是有主客之分,应该是融入田野,然后把田野整块地搬进诗,写成诗,诗自然就有了田野的气息和品性。应该祝贺邹静之,他虽然错过了把诗写得像诗的那段经历,但是赶上了把诗写得不像诗的时代,而且他已经这么干了,虽然用惯常的诗的标准来考量,可能有点毛糙、粗陋、素淡、缺欠、不完整,但是这不正是侘寂美的特征嘛!而且由于人与物的遥远,事件本身的悲喜剧和荒诞性,经岁月发酵成长长的叹息和深深的怀念,恰是侘寂所内涵的年代感和寂寥感!
所以我爱侘寂这个词,它能带给我一望无际的荒寂的幻象,也能让我的心里起落着黯然又清亮、兴奋又安静的感觉,这就是诗的况味。如果把原来那种把诗写得无与伦比比喻成开荒种田,那再让诗还原回生活,就是退耕还林,还回沼泽和草甸子,现在官方给它们起了个诗意的名称,叫湿地。邹静之当年下乡的那个地区已经这么实践了。我去过五大连池边上的一个农场,原来的农田正在变回风景优美的荒原和湿地,还说欢迎当年开垦北大荒的知青们回来看看。真是幽默啊!时代变了,不论是大自然还是诗都开始以荒为美了。原始、原始再原始,就像邹静之的这首《春天》,由于篇幅限制,仅引用一段:
……我看见了那只分娩的母牛。
那只叫黑花的母牛在阳光下站着,孤独地生着小牛。
小牛的一条后腿已经伸出来了,像根淋湿了的柞木棒。
母牛的叫声打在平原上。
老孙头瓶子背面的眼睛是那样冰冷。
小牛艰难地向这个世界退着,母牛抖动的腿突然跪倒在我抱来的麦草上,
我觉得她可能要死了,大牛小牛都会死,
我拉着她的鼻绳,想让她站起来,她无力地叫着。
春天来了,就这么残酷地来了。
……老孙头把眼前的酒瓶送到嘴边,喝了最后的一口,
再看时,瓶子里只剩下一粒被泡大了的红山丁子。
他从腰上解下根绳子拴住小牛的后腿,然后用一只脚蹬住了母牛用力拉着。
他的酒变成汗流在脸上,他大声说着脏话,一声比一声高。
小牛像是被水冲了出来的,哗地落在地上,
活着的小牛,身上湿的,有胞衣,它一落地就想站起来。
老孙头累得脸白了,他抓过酒瓶的手不停地抖着,那里一滴酒也没了。
他看着那颗红红的山丁子,想把它倒进嘴里,
山丁子滚来滚去的不出来。老孙头拿起一棵麦草,用心地够着……
直到那颗红色的小果子在他的嘴里磨动。
小牛站了起来,春天啊!
春天来了。
不用我多说,大家也感到了原始性,以及原始的生命力。我是咬着牙看完这首诗,是在替母牛、小牛、老孙头和诗人自己使劲。读者成了诗的一部分,诗有了吸引读者主动参与的行动力,这是不就是“下半身写作”?其实不是诗的作用,而是生活和自然生态本身的魔力,诗与生活彻底融为一体,成为一回事。
这也说明大自然的壮丽远远超出了诗,写诗再不用什么技巧,去模仿甚至照搬自然和生活就可以完成了。邹静之这么做,说明他吃透了生活,信赖着自然。但是需要提醒的是自然不会在意人类的想法,所谓的天人合一,是人类自己的企图,而且也是嘴不对心,能换成钱时,还是无情地去掠夺,大自然如果有灵,恨着他们呢!
所以人类要想成为自然的朋友,把自然弄成诗,就要遵从侘寂的另一个核心,即极简主义。从断舍离开始,断掉舍去离开那些不合理的想法、没有用的东西、搅乱人心情和思绪的欲念、虚荣心和功利主义,让心虚起来、空下来。引申到写诗上,就是去技术、去完美、去主题、去情绪、去多余的一切,洗去铅华,方见本色和真心。就像西方哲学家 Leonard Koren 曾这样总结侘寂的精髓:“削减到本质,但不要剥离它的韵,保持干净纯洁但不要剥夺生命力。”还有比这对写诗和极简主义更精辟的解释吗?但他也告诉我们,有一样品质不能减,那就是生趣,就是生活本身自带盎然的生气和趣味,活力和笑点。那是诗和艺术的活口,就像有人说的, 艺术有了幽默,其他都可以忽略不计。
当然极简主义和保持自然和生活的原始性并不矛盾,极简主义要减去的是与生活没关的垃圾,还有写作者放进生活和诗里面那些人为的东西,目的是让生活和诗更鲜活和生动。至于怎么选择和截取自然和生活,完全可以交给诗人自己,就像千利休说的:“美,只有我说了算。”怎么极简,邹静之自己说的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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