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作家协会公开选拔《诗刊》副主编公告
为进一步优化《诗刊》的领导班子结构,拓宽人才选拔视野,中国作家协会参照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和《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》等有关规定,公开选拔《诗刊》副主编(分管编辑业务)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职位说明
《诗刊》于1957年由毛泽东主席亲笔复信支持创办。臧克家是《诗刊》第一任主编。《诗刊》是一份以刊发新诗为主体的国家级刊物,荣获新闻出版总署评定的“国家期刊奖”。《诗刊》现分为上、下半月刊,内容以新诗原创为主,兼容旧体诗词、散文诗、诗评、诗论等。
《诗刊》副主编(分管编辑业务)的主要职责:协助主编完成所分管的刊物编辑工作,对稿件进行三审把关,对稿件的导向和艺术质量承担责任,努力扩大刊物的社会影响力,拓展刊物的业务工作。
二、 选拔范围
面向全国公开选拔。
三、 报名条件和资格
参照相关规定的基本条件,并符合以下相应条件和资格的报刊社、高校、社科研究机构、专业性人民团体、文化事业等单位中的诗歌创作研究、编辑管理人员(有刊物编辑领导工作经验者优先):
1、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、政策水平和组织领导、协调能力。
2、熟悉我国诗歌创作、研究发展的水平和趋势,在诗歌创作和诗歌理论、评论领域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。
3、热爱文学事业,具有敬业奉献精神,敢于负责,真抓实干,锐意进取。
4、为人正派,作风民主,能团结同志,并具有调动和发挥编辑部同志工作积极性的能力。
5、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,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(1960年1月以后出生),特别优秀者或有5年以上担任刊物主编经历者,年龄可适当放宽。
6、身体健康。
7、任正处级领导职务3年以上(2006年12月以前任职),特别优秀者,可适当放宽对职务层次和任职年限的要求,但需在正处级职位任满一年(2008年12月以前任职),或在副处级职位任满四年(2005年12月以前任职)。
8、全国宣传文化系统“四个一批”人才、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、“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”国家级人选、长江学者,可适当放宽年龄、职务层次和任职年限。
四、 选拔程序和遴选方式
(一)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
报名人员可通过组织推荐或者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,并填写报名表。报名表一般应由报名者所在单位组织(人事)部门审核。报名时需提供经报名者所在单位审核的《中国作家协会公开选拔〈诗刊〉副主编报名表》。
中国作协人事部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进行资格审查,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:
(1)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;
(2)正在党纪、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;
(3)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;
(4)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、不称职情况的,以及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。
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。对提供虚假材料和伪造有关证件、材料、信息,骗取考试资格,以及笔试、面试和体检中作弊,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,取消竞争资格。
(二)考试与基本条件评价
应试者的总成绩中考试综合成绩和基本条件评价各占50%权重。
1、考试
考试分为笔试、面试。
(1)笔试
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工作所必备的基本素质,特别是运用理论、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。
根据笔试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。
(2)面试
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、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。
面试由考评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。考评小组由有关领导、专家、组织人事干部等人员组成。
2、基本条件评价
基本条件评价由考评小组对应试者的领导